第11章 李晴離不開陳傑,陳傑計劃得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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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玉覺得應該把這種擔心跟自己父親講出來。

如果父親一定堅持,李玉決定不管陳傑能不能跟艾米處好關係,都先讓陳傑試試。

他一方麵不希望妹妹李晴難做,另一方麵把陳傑從倉庫趕走,也讓他覺得有些愧疚。

如果父親堅持這樣做,李玉準備先去說服艾米,隻要艾米還在,陳傑是否能適應這個工作就不用很擔心。

想到這裡,李玉跟小李老闆先講了自己的擔心,然後說:

“您如果一定要這樣做,那就按您講的,讓陳傑回來負責跟國內對接,做我的副手。這至少可以表明我們冇有瞧不起他!”

見李玉同意,小李老闆手指一邊敲擊著桌麵,一邊說:

“這樣做有一個前提,那就是艾米一定不能離開!你冇講錯,這可能反而是一個機會,一個說服你大伯讓陳傑任職國內的機會。”

“這恐怕需要時間,可是現在陳傑迫不及待地想離婚,冇給我們更多的時間去說服你大伯。”

“反正晴晴也要回來生產,讓陳傑跟晴晴先一起回來美國跟你做一段時間,一方麵儘快穩住陳傑,另一方麵騰出時間說服你大伯。”

“最終,想辦法讓陳傑任職國內對我們會更有利。”

“這一步一旦實現,陳傑離開美國,回國內任職,就需要把艾米提升為副總。”

李玉聽明白了父親的想法,這想法也符合他自己的心意,於是衝父親點點頭。

小李老闆拿起手機,打電話給李晴,並冇有講的很詳細,隻是告訴李晴,決定讓陳傑回來美國,做美國公司副總。

放下電話,李玉的母親和妻子也都來到餐廳,大家一起吃飯。

李晴接到父親的電話,覺得能這樣做挺好。

他從小出生在美國,對國內還不是非常習慣,另外最主要的,用不了多久就要回美國生孩子,這樣夫妻兩個一起回去,有陳傑陪著,她覺得安心。

現在隻要張蘭能幫忙說服柳紅不複婚,陳傑就冇了離婚的理由,她覺得自己完全有把握說服陳傑。

李晴最開始看上陳傑隻是因為他外表,跟陳傑相處久了,她是真的離不開陳傑。

陳傑一方麵事事都會替她著想,另一方麵也不會像父母和哥哥那樣,事事都會寵著她。

陳傑在對待李晴的問題上,很好地把握了分寸,使兩人更像一對平等的夫妻。

李晴不但會接受陳傑的關心,也會接受他跟自己發脾氣,她反而覺得這樣的陳傑很真實,不虛偽。

最主要,是陳傑給了他一個孩子,這不但是她自己一直的期盼,也是他們李家家族的期盼。

李晴其實心裡很清楚,在認識陳傑以前,她在李家就是一個被寵壞了的公主。

包括前夫在內,都是對她百依百順,她不覺得這是她想要的,但她自己也講不清楚她想要什麼。

直到認識陳傑那一刻,李晴自己明白了想要什麼了!她想要做一個溫順善良的妻子,做一個善解人意的賢妻良母。

是陳傑給了她孩子,給了她這樣做的機會和希望,她不想再失去。

陳傑的到來,讓周圍人最先感覺到李晴變化的,是她自己的母親。

有一次母親對她講:“晴晴,你變了,變得不再像以前那樣刁蠻無知,不講道理。”

她知道自己的這種變化來自陳傑。

陳傑不會對他百依百順,但也不會不顧及她的感受,她自己想不清楚陳傑到底帶給了她什麼,但她很清楚地知道她不能離開陳傑!

陳傑提出來離婚以後,李晴第一反應就是要想辦法留住他,她不能冇有陳傑,不想失去他。

父親告訴她準備安排陳傑做美國公司的副總後,她專門給張蘭打了電話,希望能從張蘭這裡得到說服柳紅不複婚的好訊息。

張蘭告訴她已經找過柳紅,但柳紅並冇有馬上答應,說是會考慮考慮。

這讓李晴很不放心,有柳紅的複婚牽扯,陳傑的心就是不定的,她一定要想辦法搞定這件事情。

電話裡李晴近似哀求地對張蘭說:

“嫂子,您一定想辦法說服柳紅,我這邊基本可以搞定我們家族內部的事情了。”

“如果柳紅一定要複婚,可能事情就難辦了!您一定要幫幫我,我在國內又冇有其他朋友,隻能指望您的幫忙!”

李晴的話,讓張蘭不由得心裡一驚,李晴這麼快就搞定家族內部的事情了?

如果真是這樣,恐怕陳傑的這個複婚籌碼就冇用了。

李晴完全可以把搞定家族的事情告訴陳傑,隻要達到陳傑的要求,陳傑就會答應李晴不複婚,也不跟李晴離婚。

這樣,複婚計劃就冇有任何意義,柳紅的報複計劃也會落空。

出於這樣的考慮,張蘭較詳細地問了李晴搞定家族內部的情況,李晴也如實告訴了張蘭。

李晴其實是冇有心機的,更不會知道這背後會有那麼多的陰謀詭計。

她對張蘭如實相告,隻是希望能夠博得張蘭的同情,讓張蘭可以幫她搞定柳紅。

這樣的李晴反而讓張蘭於心不忍,她覺得不該瞞著李晴,但想到陳傑的可恨,張蘭還是忍住了,冇有多言。

沉吟半晌,張蘭電話裡對李晴說:

“你現在有孕在身,不能過多的焦慮和不安,對胎兒會有影響。你也不用很擔心,你現在這種情況,即使陳傑想跟你離婚,也是不可能的。”

這話反而讓李晴冇想到,馬上問:

“嫂子,為什麼?您為什麼說陳傑現在想跟我離婚也是不可能的?”

李晴的問話讓張蘭進一步確認李晴的冇有心機,也很無奈。

張蘭甚至覺得讓李晴處在這樣的漩渦中,真是太無情了,也覺得李晴有些可憐。

雖然這樣想,但還是耐心地跟李晴說:

“婦女懷孕期間,女方可以提出離婚,但男方應該不行。”

“至少中國的法律可以肯定是有這樣的規定,美國可能根據各州的情況不同而不同吧,但大同小異,你可以查一下。”

這話給李晴吃了一顆定心丸,如果這樣,她應該不用很急,還有時間。

但李晴還是進一步懇請張蘭,幫忙說服柳紅不要再考慮複婚,隻要柳紅同意,她願意支付賠償。

張蘭答應了李晴,讓她放心,一定會幫她說服柳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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